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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  名 資優兒童的特徵
作者/編譯者 顏叢杬 
出版年/月 1985/12
期  數 17
頁  次 21 ~
類  別
摘  要

資優兒童的定義依社會及教育之價值而定。1978年11月01日的美國公共法951-561號中曾提出六方面的天資為資優兒童的依據:(1)一般智力;(2)學業才能;(3)創造性思考技巧;(4)領導力;(5)表演能力;(6)心理運動技能。在本文中,作者提供教育家巴勒.卡茲.梅樂之研究而發現之資優兒童特徵,綜合心得,他們多半是品學兼優、健康、活潑的學生。資優兒童的特殊能力,亦常使他們在學校或家庭中遭遇困難,如:(1)發散的創造性及思考在教室不被重視;(2)時間與空間觀念不同;(3)因有廣泛的興趣,在工作選擇時易遭到困擾;(4)表現以寫為主的學業使之不易有發揮的機會;(5)對某單元易發生固執性之興趣,致使班上進度受到影響,而不受教師及同學的歡迎。

檔  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