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資優學生錯誤或不客觀的認定,不僅影響孩子的成就,且對學校的組織系統也發生關係,故確定一些特殊標準的鑑定準據,為當務之急。文中提出幾種評鑑模式:(一)美國聯邦教育署的六種模式一普通智慧能力、特殊學業性向、創造思考能力、領導能力、視動和表演藝術、心理動作能力。(二)其他態度模式一Guildford的一百二十種基本心理能力及Taylor的多種才能模式。(三)多重評估的新模式一Lamkins所提多重評鑑標準,包括態度、創造力、人格動機三變項。文中亦列出Torrance所提其對資優兒童鑑定的原則:評鑑各種不同能力、人格特質需被考慮、注意文化團體之差異、使用彈性方法鑑定等十餘點建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