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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  名 婆娑而舞-臺北市立北安國中舞蹈實驗班「即興創作」科實驗報告
作者/編譯者 李小華
出版年/月 1982/6
期  數 6
頁  次 23 ~
類  別
摘  要

「即興」是沒有經過仔細安排及佈局,只是一時而發的意念;而「創作」則是將這些意念經過理念處理,有系統的呈現作品。故即興可稱為創作之前奏。作者為舞蹈實驗班的教師,其認為藝術只能「導」,而不能「教」,故啟發學生自由思想表達意念,不受固定型態舞蹈之限制,為藝術之真正教學觀念。   作者以日常生活、周圍之事物為主題,讓學生將這些概念用肢體表現出來,也可用課文裡之散文或詩歌,聽完後,用身體動作來表現故事內容和感受。此種教學法可用來訓練學生豐富的想像力及表達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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